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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职工缘何“好薪情”

——南通工会创新工资协商工作记略

    本文字数:1291

通讯员 陆卫彬  记者 王君东

“今年我们又加薪了,而且加薪幅度超过了9%!”拿到8月份的工资条,入职不到一年的南通双弘纺织有限公司四川籍职工周超(化名)开心不已。不仅仅是双弘公司,这几年在南通打工的职工都有着共同的体会——“薪情”一直看好。双弘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王瑞根深有感触地说,职工“好薪情”得益于南通市总工会不断推出的工资协商创新举措。南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主席葛玉琴则强调:“要想让工资协商工作提质增效、惠及民生,工会组织必须与党政同频共振,利用资源,创新载体,渐进引导企业追求高质量协商,最终让职工获益。”

“一函六书”建好制度链

早在2006年初,南通市总就提出以特别提示函、要约书、回复书、整改建议书、限期改正指令书、工资审查意见书、履约报告书为主要内容的“一函六书”制度,并先行在60多家市直企业进行试点。“一函”主要针对未建立工资协商的企业而设计,具有友善劝导功能;“六书”主要针对推进的难易程度而设计,相互之间具有递进互补特征。12年来,全市已累计下发特别提示函11万份,整改建议书730份,限期整改指令书132份,推动了一批“老大难”企业工资协商建制。

“星级创建”引导企业高质量协商

从2014年起,南通市总在50人以上建会企业中组织开展了“工资协商星级企业”创建活动,同时将不同层级工资协商星级企业作为层级先进申报的前置条件,实行一票多否决。

凡未获得由乡镇(街道)命名的工资协商一星级企业,不得参与县级合格职工之家、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职代会制度规范化建设先进单位的评选,其法定代表人不得参与县级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的评选;未获得由县级命名的工资协商二星级企业,不得作为市级劳动保障守法诚信企业、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模范职工之家等荣誉的候选单位,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作为市级劳动模范、优秀企业家等荣誉的候选人;未获得由市级命名的工资协商三星级企业,不得作为省级以上劳动保障守法诚信企业、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模范职工之家等申报。

“协商指导员”助力小微企业扩面建制

10年前,南通市总工会敏感地意识到,小微企业的快速崛起给工资协商扩面建制带来的影响,通过选拔和培训,先期在每个乡镇(街道)各配备了1-2名由劳资干部、工会干部组成的114名的工资协商指导员,负责辖区内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工资协商的指导工作。2011年3月,借助“两个普遍”,在全省率先成立了由3名协商劳动关系的专家和资深企业工会主席组成的工资协商督导组,面向全市各类企业开展工资协商工作服务。随着深化集体协商5年规划的实施,2014年又在市辖4区通过招聘或选聘方式陆续聘用了11名专职工资协商指导员,坐阵指导市区街道及所属企业工资协商工作。2017年10月,按照“有办公场所、有办公标识、有办公设施、有经费保障、有规章制度、有台帐资料”和“人员到位、职责清晰、功能明确、设施完善、运行规范、活动正常、作用明显”的要求,在9个县(市、区)或小微企业集中地普遍建立了工资协商指导工作室。

为保障工资协商指导员在岗、在行、在状态,该市、县(市、区)工会与工资协商指导员签订了工作合同,同时还设立了工资协商专项工作经费,全额承担工资协商指导员的工作补贴,确保工资协商指导员队伍转起来、活起来。2013年至今该市已累计拨付10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