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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11种违规用工记入“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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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泰州市人社局近日出台《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诚信红黑名单公布暂行办法》, 明确用人单位出现使用童工或强迫劳动、拖欠劳动者工资拒不改正6个月等11种违规违法行为,都会被列入不诚信的“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据了解,这是泰州首次出台劳动保障方面红黑名单的公布办法。“红名单”,指用人单位因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受到人社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表彰的守信记录名单;“黑名单”,指用人单位因严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被人社部门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依法查处的失信记录名单。

用人单位获得县级以上人社部门公示的“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或“劳动保障诚信示范企业”称号的,或者劳动保障管理规范,取得突出成绩,受到人社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表彰的,这两种情形,都会被列入红名单。而11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形的,会被列入黑名单,包括使用童工或强迫劳动的;拖欠劳动者工资拒不改正6个月以上或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的;社会保险登记申报时瞒报工资总额或人数比例在15%以上或者拖欠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且未按要求改正的等严重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徐军霞  陈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