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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区总力推“女职工专项合同”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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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通讯员 傅民 孙弘) 为有效推进女职工权益专项集体协商制度建设,淮安市淮安区总工会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动专项集体合同签订。

宣传造势抓引导。大力宣传《集体合同规定》、《江苏省妇女权益保障条例》和《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规,重点宣传新的《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引导企业主和女职工提高对签订女职工专项合同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区总工会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围绕“开展集体协商的法律依据、程序和合同文本中的一些概念问题”, 结合工作实际,为区卫计系统30多名基层单位工会干部进行了专题辅导,帮助他们掌握协商技巧,提高协商能力。通过电话、传真索取资料途径,请教市总有关专家,学习借鉴兄弟工会的做法,开阔眼界,拓宽思路,取长补短。

严格程序抓规范。 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江苏省妇女权益保障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重点突出专项集体合同需经过职代会或全体职工审议通过以及劳动部门审查备案这两个环节,保证程序规范合法,确保专项集体合同的法律约束力。

修改督导抓质量。 拟订专项集体合同文本时,对照新的《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引导企业依法完善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维护好劳资双方的利益。区总工会积极通过工会工作群耐心细致地指导基层工会和企业按照规定的方式开展协商。逐条审查企业或行业、区域上报的专项集体合同文本,发现有不合理、不合法内容的,积极沟通、解释、说明,帮助重新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