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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公布今年上半年 35件典型环境违法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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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通讯员 苏环轩 记者 赵叶舟)记者从省环保厅获悉,今年上半年全省环保部门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0444件、建议处罚金额12.05亿元,与去年同比分别上升80%、226%。运用新环保法配套办法查处环境违法案件2585件,同比上升57%;其中按日计罚33件、查封扣押1508件、限产停产570件、移送行政拘留223件、涉嫌环境污染犯罪251件。

值得关注的是,环保部门与公安部门合力侦办环境污染犯罪案件309件、抓获犯罪嫌疑人665人,同比分别上升38%、39%。为震慑环境违法行为,扩大环境执法警示效应,省环保厅公布一批重大环境违法案件,接受社会监督,其中涉及到南京两起。

一起为南京英德利汽车有限公司污染环境案。今年4月10日,南京市环保局对南京英德利汽车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孟庆河)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专用车项目已于2014年7月开工建设,但项目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至今未通过竣工环保验收。4月13日,南京市环保局下达查封决定,对英德利公司违法项目生产车间依法实施查封。6月25日,南京市环保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责令英德利公司改正上述环境违法行为,并对英德利公司处罚款41万元、对该公司负责人张某处罚款8万元。

另一起为溧水天山水泥有限公司污染环境案。2017年12月19日,南京市环保局在调阅南京市环保用电监管平台数据时发现,12月16~18日期间,溧水天山水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阳)生产过程中配套除尘装置连续停运30小时,粉尘未经处理直接排放。2018年5月2日,南京市环保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天山水泥有限公司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并处罚款4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