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详情
返回该版首页

江苏沿江8市检察院签订协作意见

联手保护长江生态环境资源

    本文字数:599

本报讯 (记者 万森 通讯员 雒呈瑞 王宇) 昨日,长江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研讨会如期在南京举行。南京、苏州、无锡等沿江8市检察院共同签订《江苏省沿江城市关于建立长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检察协作平台的框架意见》。

记者在论坛上获悉,2016年以来,南京市共办理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案件693件1399人,其中依法起诉涉长江流域生态环境资源犯罪351件725人,办案数逐年攀升。

据介绍,作为全市唯一办理长江南京段审查逮捕案件的南京市鼓楼区检察院,早于2014年就开始启动长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在长江航运公安局南京分局设立了资源环境检察官办公室,搭建资源环境案件“两法衔接”工作平台,为长江“黄金水道”生态安全保驾护航。

对于母亲河长江的保护,不仅仅在河道和沿江两岸,应覆盖整个区域的水体和管网。记者了解到,2017年以来,南京检方先后出台《关于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工作方案》《服务保障“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关于开展滨江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情况专项公益调查活动的实施方案》等多项工作方案,牵头相关部门组织各项生态环境专项行动11个,全力护航南京的青山绿水。

沿江城市群南京、无锡、常州、苏州、南通、扬州、镇江、泰州八市检察院建立长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检察协作平台,有望在提升协作执法水平、形成司法保护合力方面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此次研讨会同时邀请了专家学者、沿长江省份的检察机关和省市有关行政执法部门代表,共同为诊治“长江病”开具“妙药良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