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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省市职工福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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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以来,已有多个省区市提高了职工福利标准。中秋、国庆,你家的福利标准是多少,一起来看下!

1、上海:发放节日慰问品需附本人签收清单

《上海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规定:

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逢年过节的年节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即: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

节日慰问品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生活用品等,不得购买发放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明令禁止的物品。年度发放总金额不得超过基层工会当年度留成经费的50%。

基层工会可结合实际采取便捷灵活的发放方式,可以为实物或到指定地点限时领取确定物品的提货凭证,所发放的节日慰问品需附本人签收的清单,不可发放现金、购物卡等。

2、安徽:节日慰问品每人每年不超过1500元

《安徽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规定:

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可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年节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即新年、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

节日慰问品原则上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生活用品等,每人每年不超过1500元。

3、广东:节日慰问品年度总额不超过人均2500元

《广东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明确:

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

节日慰问品原则上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生活用品等,如普通粽子、普通月饼、米、面、油、肉、蛋、奶、水果、干果等,年度总额一般不超过人均2500元。

4、四川:节日慰问品每人每年不超过2100元

《四川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明确:

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可以向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每人每年不超过2100元。

5、江西:节日慰问品年度总额不超过2100元

《江西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明确:

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可以向工会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每位会员年度总额不超过2100元。

基层工会可结合实际采取便捷灵活的发放方式,但不可发放现金、购物卡等代金券。

6、浙江:节日慰问品每人每年不超过1500元

浙江省总工会印发的《加强和规范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实施细则》明确:

基层工会可在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发放标准原则上每人每年不超过1500元。

7、山东:慰问品年度总额不超过1600元

《山东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

逢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各级工会可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每位会员年度总额不超过1600元,但不可发放现金、购物卡等代金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