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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环保公安联合开展辐射安全综合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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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通讯员 李苑 记者 赵叶舟)近日,江苏省环保厅、公安厅联合开展全省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综合检查专项行动;至9月30日期间,各级环保部门和公安部门分工合作,环保部门全面排查工业、农业、医疗、科研、社会服务等领域生产、销售、使用(含收贮)Ⅰ、Ⅱ、Ⅲ、Ⅳ、Ⅴ类放射源(生态环境部发证的除外),拥有医用乙级非密封放射性工作场所的核技术利用单位和省外进入江苏省进行同位素移动作业单位的辐射安全情况;公安部门检查放射源的安全保卫制度制定及落实情况、道路运输安全情况、防放射源丢失被盗情况等。

据了解,9月底排查整改阶段结束之后,还会进行督查。10月1日至11月8日期间,省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有关人员分3个组对江苏13个设区市专项行动实施情况进行督查;11月9日至11月30日期间,还将跟踪、督促限期整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