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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三强化两提升” 力促社区治理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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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朱波)记者昨日从南京市委市政府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南京市委、市政府近日出台《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等社区治理1+4文件,对该市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作出全面部署,该市社区治理工作的顶层设计全面强化、政策体系基本完备。

南京市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城乡社区治理工作提出“两步走”总体目标。一是到2020年,社区治理体制有效完善,治理能力显著提升,多方共治体系全面形成,社区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得到切实保障,居(村)民委员会依法自治达标率达98%以上、网格化管理服务覆盖率达100%、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基本公共服务功能配置达标率分别达98%以上、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中持有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占比达65%以上,农村社区达45%以上,城乡和谐社区建设达标率分别达98%、96%以上;二是再过5到10年,城乡社区治理体制更加成熟,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初步实现,为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建设“强富美高”新南京奠定坚实基础。

该市《实施意见》明确,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报酬(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五险一金”)不低于上年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水平;其他社区工作者报酬,玄武、秦淮、建邺、鼓楼、栖霞、雨花台区不低于其80%。

《实施意见》要求加强城乡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规划建设。区级按照不低于3000平方米,街道(镇)按照不低于1500平方米,城乡社区按照每百户居民不低于30平方米的标准,通过新建、购买、置换、改(扩)建和整合共享等方式,进一步提升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