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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特大非法采砂案

镇江检方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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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万森)8月8日上午,镇江市检察院召开“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通报镇江检察机关办理的“齐伟等26人长江特大非法采砂案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相关情况。

据悉,齐伟等26人非法采矿、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系近年来长江航道领域所查办的涉案人数最多,涉案金额较大,案情复杂、定性疑难的一起重大刑事案件。

检察机关称,齐伟等人在未取得采砂许可的情况下,仍采用大马力吸砂泵在长江镇江段世业洲116-117黑浮附近水域大肆采砂, 累计盗采长江黑细砂60.24万吨,价值人民币406余万元;其他13名被告分别参与盗采数额12万至400余万元不等;袁志鹏等十数被告明知齐伟销售的江砂系违法盗采所得,仍然向其收购,涉案金额分别从6万元至129万元不等,均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外,齐伟等人的非法采砂活动还对长江镇江段的水利安全、水文情势、水质、河流及沿岸生态环境、水中渔业资源产生严重损害,有必要附带提起民事公益诉讼,通过公益诉讼的形式向犯罪嫌疑人追偿生态损害赔偿金,修复犯罪行为对长江生态环境所造成的损害。

记者了解到,为妥善办理此案,检察机关于6月以齐伟等26人犯非法采矿罪以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向法院提起刑事公诉。此外,经层报江苏省检察院审批同意,镇江金山地区检察院于7月27日对涉嫌犯法采矿罪的齐伟等14人在长江中非法采砂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一案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检方认为,齐伟等人非法盗采江砂的行为,不仅破坏了江砂资源,同时也必然会对长江镇江段的水利安全、水文情势、水质、河流及沿岸生态环境、水中渔业资源产生严重损害,有必要附带提起民事公益诉讼,通过公益诉讼的形式向犯罪嫌疑人追偿生态损害赔偿金,修复犯罪行为对长江生态环境所造成的损害。但就非法采砂犯罪行为提起破坏生态环境类型的公益诉讼,此前在全省均无先例,非法采砂对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涉及到长江的水利安全、水文情势、水质、河流及沿岸生态环境、水中渔业资源等方方面面。

据介绍,在取得环保部相关权威损害鉴定意见后,镇江检方迅速调取和完备了提起公益诉讼的相关证据材料,经层报江苏省检察院审批同意后,于2018年7月27日对齐伟等参与非法采矿的14人,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求法院判令齐伟等14名破坏环境生态侵权责任人,赔偿生态环境损失及修复费用412.84万元,并在媒体公开赔礼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