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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在我心中 阳光与你同行

省总等三部门联手开展“劳动法律宣传服务月”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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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谢丹娜)今年是《劳动法》实施20周年。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进依法治省,努力建设法治江苏,省总工会、省司法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定于今年5月份,在全省联合开展“五一劳动法律宣传服务月”活动,通过加强劳动法律法规宣传,规范企业劳动用工行为,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推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据介绍,活动期间,省、市、县(市、区)将三级联动,通过建立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队伍、开展劳动法律咨询服务、举办劳动法律知识培训讲座、走进企业开展劳动法律监督服务、送法律维权知识读本进工地等各种方式,为企业和职工送法律、送咨询、送服务,使遵守劳动法律法规、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成为企业的自觉行为,营造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良好氛围。

打造一支工会阳光法律援助志愿服务队伍。省、市、县(市、区)总工会吸纳工会内部和社会各有关方面的劳动法律专业力量,分别建立法律援助志愿服务队伍,为职工开展面对面的普法宣传、咨询服务、法律援助等服务活动。省总工会将会同团省委、省司法厅等部门,成立江苏工会阳光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总队;同时制定出台《江苏工会阳光法律援助志愿服务暂行办法》,明确工会法律援助志愿服务的主要任务和具体要求,加强对全省工会开展法律援助志愿服务活动的指导和规范。各市、县(市、区)总工会也要相应成立阳光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支队和大队,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通过走上街头、走进社区,深入开发园区、厂区,为企业和职工送法律、送咨询、送服务,及时解答劳动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中遇到的问题,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职工提供近距离的法律援助服务等。

举办百场劳动法律知识培训讲座。通过举办知识讲座、庭审观摩、流动课堂等多种形式,广泛组织基层工会干部、企业行政和广大职工参加劳动法律知识的学习培训。县以上地方总工会、人社和司法部门要扎实办好一百场劳动法律知识培训示范讲座,为基层全面开展劳动法律知识培训提供指导。

走进千家企业开展劳动法律监督服务活动。汇聚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劳动保障监察和司法律师团队的力量,共同走进千家企业,帮助经营者对劳动用工、工资支付、劳动规章制度制定、安全生产等进行法律体检服务,一旦发现问题,及时推动解决,促进企业规范用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送万本法律维权知识读本进工地。深入建筑企业、工地,为广大农民工送法律、送关爱,帮助他们学法用法,增强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省、市、县(市、区)三级将至少深入一百个工地,为一万名农民工赠送劳动法律知识书籍。

借助新媒体强化普法宣传。运用“江苏工会网”、“江苏职工之家网”等网站以及微信、微博客户端,开展多种形式的劳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探索打造集工会普法资源查询、维权信息发布、法律法规解读、法律咨询服务为一体的新平台,为企业和劳动者提供更多、更便捷的学法用法渠道,努力形成网上网下、线上线下相互补充、多层次、全方位的宣传格局,实现法治与企业、劳动者生产生活的“零距离”。

省总工会等三部门要求,对违法用工、严重侵害职工权益的用人单位,在依法严厉惩处的同时,进行公开谴责和曝光,切实维护法律尊严、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