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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7月起全面提高城乡低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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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通讯员  郭凯  记者  赵叶舟)记者从省民政厅了解到,从今年7月起,我省各地全面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农村最低标准每人每月335元。

据了解,今年下半年,我省将落实最低生活保障提标、医疗救助政策调整和全面完善临时救助制度“三项任务”。7月起,各地要全面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农村最低标准达到每人每月335元。7月1日前,各地要完成医疗救助政策调整工作,对符合医保补偿规定的个人自负医疗费用救助比例提高到70%以上,年度封顶线不低于“十二五”医改方案要求的城乡基本医保封顶线的50%。另外,还将及时调整完善政策,发挥临时救助制度在保障急难型贫困家庭、支出型贫困家庭和贫困新居民家庭基本生活中的托底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