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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气污染防治成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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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朱波)南京日前出台贯彻落实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实施计划,对大气污染防治成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目标是以2013年为基础,确保到2015年、2016年、2017年全市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较2013年分别下降7%、13%和20%,环境空气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去年,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全年PM2.5年均浓度比2013年下降5.38%,实现了下降2%的国考目标。但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去年优良天数比例仅为52.1%,在全省13个省辖市中排名倒数第一。今年,该市PM2.5“国考”目标是比2013年下降7%,即年均浓度控制在72.5微克/立方米以内。环保部门表示,为确保完成这一考核目标,《计划》制定了五大任务。 

据介绍,南京市将每月通报各区(园区)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和排名情况,每季度通报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每年对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和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与排名。考核结果作为对各区(园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对超过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或者未完成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区政府(园区管委会),监察、环保部门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开。同时,全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有限额,6月前全面实行“持证排污”。年底前,该市将制定完成环境保护准入“负面清单”,全市范围内不得新(扩)建燃煤发电、原油加工、钢铁、水泥、多晶硅冶炼、平板玻璃、有色金属冶炼和以煤炭为主要原料的项目,严控新(扩)建排放恶臭类污染物的工业项目。 对超过年度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区(园区)和单位,暂停审批该地区(单位)新增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立项、环评、能评、安评等不予审批。

此外,针对工业污染等四大主要污染源,打出“组合拳”,加快“退城入园”,全面推动“四大片区”工业布局调整,严格标准,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步伐。到2017年,除与金陵石化、南钢、梅钢等骨干企业紧密配套企业外,四大片区所有中小工业企业基本实现关停;烷基苯厂、佳和日化、江苏金桐和金桐石化4家化工企业搬迁建设项目竣工,原址生产同步关停;基本完成南化公司除东方帝斯曼化工及其配套装置外其他效益差、污染大的生产装置的搬迁关停工作。而在机动车污染防治方面,则将严格实施高污染车辆限行,今年完成全市第六阶段限行电子监控点位建设,对违规车辆落实“有闯必罚”;长江以南、绕城公路及以内区域,禁止外地过境中、重型运输车辆和冒黑烟运输车辆行驶;全面淘汰剩余黄标车,开展老旧车辆提前淘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