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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开展劳动用工专项检查

企业不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小心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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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罗刚)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为有效防范和妥善处理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从即日起,我省将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对象包括: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制造、采矿、餐饮等劳动密集型企业以及劳务派遣企业。对今年以来曾发生集体投诉、集体劳动争议或群体性事件,以及日常巡视检查、2017年度书面审查中发现存在突出问题的企业,将明确专人跟踪负责,落实整改措施,实施长效监管。

专项检查内容为: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情况,包括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用人单位特别是建筑施工企业遵守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规定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及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规定情况;用人单位遵守工时、休息休假规定情况;用人单位遵守高温津贴规定情况;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执行情况;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用人单位遵守其他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情况。

省人社厅要求,各地要按照《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的规定,进一步完善企业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信息的归集、更新机制,对企业实行分类监管,实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违法情节严重的,按照《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人社部令第29号)的有关规定,依法向社会公布。对存在拖欠工资违法行为并达到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条件的,要及时纳入“黑名单”并会同有关部门予以联合惩戒。各地还要进一步畅通劳动者举报投诉渠道,切实发挥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联动处置机制作用,方便劳动者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