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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企业用工成本 增强企业发展活力

我省继续阶段性降低社保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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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罗刚)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为进一步减少涉企收费,降低实体经济成本,经省政府同意,我省继续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

我省明确,从2018年5月1日起至2019年4月30日止,继续阶段性执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率19%的单位缴费比例。

从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4月30日止,继续阶段性执行1%的失业保险缴费比例。

自2018年5月1日起,在保持八类费率总体稳定的基础上,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截至2017年底,下同)在18(含)至23个月的统筹地区(包括无锡市江阴市、徐州市沛县、苏州市吴江市、苏州市常熟市、苏州市昆山市、苏州市太仓市、淮安市淮安区、淮安市金湖县、盐城市盐都区、扬州市邗江区、扬州市江都区、镇江市市本级、镇江市丹阳市、镇江市句容市、泰州市泰兴市等15个统筹区),以现行费率(含浮动后的单位费率、工程项目缴费比例,下同)为基础下调20%;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24个月(含)以上的统筹地区(包括南京市、无锡市市本级、徐州市丰县、徐州市铜山县、徐州市睢宁县、徐州市新沂市、徐州市邳州市、常州市市本级、苏州市市本级、苏州市吴中区、南通市、连云港市市本级、连云港市赣榆区、连云港市东海县、淮安市市本级、淮安市涟水县、盐城市市本级、盐城市城南新区、盐城市经济开发区、盐城市响水县、盐城市滨海县、盐城市阜宁县、盐城市射阳县、盐城市建湖县、扬州市市本级、扬州市宝应县、扬州市仪征市、镇江市扬中市、泰州市市本级、泰州市海陵区、宿迁市市本级、宿迁市宿城区、宿迁市沭阳县、宿迁市泗洪县、省本级等35个统筹区),以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50%。降低费率的期限暂执行至2019年4月30日。下调费率期间,统筹地区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18个月以下的,可以停止下调。

据悉,继续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要部署,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在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同时,我省将加大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力度,进一步做实缴费基数,优化参保结构,确保参保人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标准不降低和待遇按时足额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