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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委市政府将授予446人劳模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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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朱波)昨日下午,南京市委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南京市委、市政府将授予446人“南京市劳动模范”荣誉称号,并于今日下午在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暨市劳动模范命名大会,颁发奖章、证书,同时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南京市劳动模范待遇的通知》中相关规定,给予一次性物质奖励7000元。

据南京市总工会副主席陈慧男在发布会上介绍,南京市劳动模范推荐命名工作每三年一次,本届劳模推荐范围为:2015年至2017年期间,为南京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创新作出重大贡献的工人、农民、科教人员、管理人员、机关工作人员及其他社会各阶层人员。以市总工会各直属工会所辖在岗职工和从事农业劳动力人数的比例为基础,在兼顾各行业,考虑同类别直属工会间相互平衡的基础上,对一些重点领域倾斜,主要是促进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创新和载体创新,推动该市现代产业体系构建和产业转型升级、重大民生及社会事务建设、构建和谐稳定社会环境方面,以及在该市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行业(单位)和个人。经过严格的推选、审核以及公示等推荐环节,共产生446名市级劳动模范。根据市政府相关规定,给予一次性物质奖励7000元。

陈慧男说,这届劳模具有较强时代性和先进性,他们都具有突出工作业绩和良好的社会影响,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声誉,并具有省(部)级表彰的荣誉基础,在平凡岗位上取得了不平凡的工作业绩。据了解,去年以来,南京市劳模管理服务工作有了新提升。该市政府批转了《南京市劳动模范评选和管理工作办法》,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调整南京市劳动模范待遇的通知》,市财政局增加了劳模互助保障等专项补助资金。该市还深入推进劳模创新工作室创建活动,新命名市级一批“示范性劳模创新工作室”、“劳模创新工作室”和“职工创新工作室”,实现劳模师徒结对244对,沙夕兰劳模创新工作室成为“全国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