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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某组织他人偷越国境获刑
检察官提醒:出国劳务要通过正规合法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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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通讯员 葛玲 记者 万森) 记者日前从宝应县检察院获悉,该院提起公诉的董某组织他人偷越国境一案,日前被宝应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董某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据了解,2006年董某在斯里兰卡务工。经过几年的打拼,事业渐渐有了起色。2011年,董某承包了一项高速公路的分包工程,因考虑到斯里兰卡本地人手艺不行,且不服管理,便动了从国内招收工人的念头。此后,他委托了王某、汪某负责招工,而王、汪二人没有任何海外招工资质,于是他们将工人以旅游签证形式“输出”到斯里兰卡。董某认为,以自己在斯里兰卡的人脉,将工人转为工作签证没有问题。但事与愿违的是,他的想法,最终却使得30余名工人成了斯里兰卡的非法务工人员。尔后,董某和王某又因私人纠纷,导致30名工人流落海外,无事可做,在大使馆的帮助下才得以回国。
检察官表示,近年来我国劳务输出现象比较普遍。特别是一些劳动力密集地区的海外务工人员众多,务工人员且多以农民为主。这些农民工怀揣梦想踏出国门,却因董某等这类人不负责任的做法,导致这些农民工不仅赔上高额中介费,还在海外惶恐度日,有家无法回。检察官对此提醒:出国劳务要通过正规渠道、合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