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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职工权益,我们在行动

——苏州工会法律维权工作巡礼

    本文字数:2066

本报记者   计洪才

不久前,张家港市总工会与常熟市总工会协调配合,经过反复协商沟通,说服常熟开发区达涅利冶金设备有限公司,将38万元应付款通过张家港市人民法院付给欠薪逃逸的张家港瑞杰公司,使该公司两名职工顺利拿到被拖欠的14万元工资。

这是苏州各级工会坚持以职工为本,主动、依法、科学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一个事例。他们用心编织维护职工权益的组织网,全面掌握维护职工权益的法律武器,切实履行维护职工权益的职责使命,在维护职工权益中,留下了一串串新的足迹。

用心编织维权网络,建起2.9万个劳动法律监督机构

全市工会织密劳动法律监督网络、劳动人事争议人民调解网络、工会法律援助网络,为维护职工权益撑起一方蓝天。

2012年7月,苏州市总成立了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去年以来,市总工会抓住贯彻实施《江苏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这一重点,编制并下发《工会基层委员会设立劳动法律监督机构须知》,明确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机构的设立依据、设立流程和工作制度,指导、协调、推进基层工会建立劳动法律监督机构。当年全市各级工会共设立劳动法律监督机构29100多个。

全市工会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等法律法规,积极参与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建设,支持劳动行政部门推动用人单位成立劳动人事争议人民调解组织。全市89个镇(街道)和17个经济开发区的劳动保障所,均已设立区域劳动人事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2309家300人以上企业和20233家已建工会企业100%建立企业劳动争议人民调解组织。

苏州市总根据《苏州市工会法律援助办法》,出台了律师团管理办法、业务档案管理办法、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等配套措施,编印了《工会法律工作业务手册》,指导全市工会开展职工法律援助。部分镇(街道、开发区)工会依托职工服务中心设立法律援助站,安排专业人员或聘请执业律师从事职工法律援助工作。市和各县(市、区)工会职工法律援助中心以及各镇(街道、开发区)工会职工法律援助站,还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为基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机构提供法律服务。全市工会已建职工法律援助机构580个,其中工会职工法律援助中心11个。一批律师事务所与职工法律援助中心签约,其中苏州市总工会职工法律援助中心签约律师事务所有5家。

全面掌握维权武器,年培训工作骨干2万余人

苏州市总把普法宣传贯穿于全年工作中,编制普法联系卡,开通苏州工会普法微博,更新苏州工会法律工作专栏,制定《劳动争议案件调处流程图》、《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宣传资料》,并举办女职工特别保护法宣传、农民工学法宣传、“12·4”法制宣传等主题宣传活动,还通过在中国工会普法网、全国工会干部教育培训网、江苏工会网、苏州法治文化网等网站登载各类普法信息,大力推广各地普法成果,推进普法全面深入开展。

全市各级工会综合运用邮路普法、地铁普法、广场普法、课堂普法、网络普法等方式,向工会干部和职工群众普及法律知识,并在开展劳动法律监督、职工法律援助、工会社团法人登记等工作中,通过发放普法资料、释法明理等形式,增强普法工作的经常性和有效性。常熟市总编写《常熟市工会法律工作实务手册》,提高工会干部依法维权的能力;太仓市总通过《五月风》报纸和“职工微信家园”进行法制宣传;相城区总工会送法进企业,发放《职工法律知识手册》上万册。全市工会每年开展普法宣传主题活动数十次。

他们还通过干校、职校、职工法律援助中心、农民工夜校、企业培训中心和工会网络等载体,组织基层工会法律工作骨干,举办法律法规、实务操作等各类培训190余期,参训人员达2万人。园区工会联合会坚持举办基层工会干部的法律培训,并为学员开通中工网的工会培训班账号,学员通过网络学习法律知识。全市参加全国工会干部教育培训网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在线学习,近2000人取得了全国总工会组织部颁发的合格证书。

切实履行维权职责,年接待职工来访上千件

苏州市总建立集体劳动争议报告制度,明确基层工会在规定内必须逐级报告市总工会。遇有疑难问题及时向上级工会法律援助机构咨询,通过上下联动和专业支持,将劳动关系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吴江区总工会针对经济结构调整带来劳资关系复杂多变的形势,在调查研究基础上,起草《吴江工会调处劳动争议办法(试行)》,制定区、镇、企业三级劳资纠纷处理流程图、信访“五级”响应实施办法,有效推动了区内工会维权工作。

苏州市总职工法律援助中心自2013年7月22日起,在每周一至五的工作日,均有律师值班,并开通值班律师专用QQ和信箱,畅通12351职工维权热线电话,及时处置职工信访问题。各级工会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要求,坚持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努力把信访问题解决在属地单位和相关部门,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去年全市已建地方和区域工会职工法律援助机构580个,共接待职工来访1129件、1308人。其中,苏州市总接待职工来访199件,为职工提供法律援助19起。

全市工会还组织开展了劳动关系矛盾纠纷和信访突出问题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去年共排查劳动关系矛盾纠纷638件、719人次,涉及解除劳动合同纠纷、劳动报酬纠纷、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工伤和职业病纠纷、社保和公积金缴纳纠纷以及休息休假权益纠纷、职工岗位调动纠纷等,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