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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取消订单违背契约精神

    本文字数:724

何勇 文  天成 绘

消费者网近期连续接到多起旅游消费投诉,涉及旅游企业单方面取消旅游订单、航班取消退费难、在线支付被扣错款以及订票遭遇“捆绑销售”强制消费等。(据《法制晚报》)

旅游企业无视用户的意愿,单方面强制取消用户的订单,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这违背了契约精神,《合同法》明确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旅游企业在春节前夕掀起强制取消订单热潮,归根结底是这种违约行为的成本太低,尤其是与违约后的获利相比,违约成本不过九牛一毛。

春节期间,是旅游高峰期。根据国家旅游局数据中心发布的2018年春节长假旅游市场预测报告的数据显示,2018年春节假期将有3.85亿人次出游。旅游企业强制取消订单后,大幅提高价格,与之前的价格相比上涨了好几倍、乃至几十倍,但并不必担心订单卖不出去,获得的经济利益、利润远远超过了支付给用户的违约赔偿金。如此一来,旅游企业当然乐于强制取消订单,重新高价售出。

必须提高强制取消订单行为的违约成本。首先,消费者要敢于拿起法律武器,积极依法维权,不能自认倒霉。

其次,旅游企业强制取消订单,在给用户的经济赔偿标准上,不能由旅游企业单方面说了算,而应当赔偿用户重新下订单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再者,消费者协会组织应当代表消费者,用好手中的公益诉讼权利,对强制取消订单的旅游企业提起公益诉讼,要求这类企业承担赔偿责任。

(投稿信箱:jsgrb_liu@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