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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链不翼而飞,谁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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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通讯员 张瑶瑶 记者 丁彬彬) 去年冬季的一天,张女士和朋友一起去美容院做背部理疗,由年轻的理疗师提供理疗服务。理疗师见张女士颈部佩戴项链,担心影响理疗效果,建议其取下方便理疗。张女士随手将项链摘下,放置在旁边的柜架上。经过一个多小时的理疗,张女士疲倦一扫而光,和朋友乘兴而归。回家后,张女士更换衣服时发现脖子上的项链不见了,第二天便去美容店寻找。然而,美容店的回复却是“没有”。

无奈,张女士一纸诉状将美容店告上泗阳县人民法院。经过法庭审理,双方对于张女士在美容店解开项链的事实均无异议,对于项链丢失地点则各执一词。庭后法官至派出所调取出警视频及记录,通过仔细察看视频得出,理疗服务后,理疗师未提醒张女士携带好随身物品,张女士亦未尽到审慎注意义务。法官结合双方过错进行背对背调解,最终调解美容店继续提供一定价值的美容服务,双方握手言和。

【法官寄语】

宾馆、美容场所、游乐场、浴室等服务场所,不仅要花心思提高服务质量,吸引招揽顾客,还应对顾客的人身、财产安全尽到一定的安全保障和保管提醒义务。作为顾客,进入服务场所,要注意看管好随身物品,切莫掉以轻心,谨防随身物品丢失、被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