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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架构就业创业“快速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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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王槐艾)实施大众创业五大行动计划,重点支持大学生、返乡农民工、科研人员、城镇失业人员、留学回国人员、复员转业军人等六类群体创业创新,确保开办企业3个工作日以内、不动产登记5个工作日以内、工业建设项目施工许可50个工作日以内完成。近日,扬州市政府就进一步架构好就业创业快速通道作出明确要求。

增强经济发展拉动就业的内生动力。对新开工的“四新”重大工业项目,将新增就业岗位作为重大项目认定的一项内容。支持传统产业实施技术改造,促进结构调整与就业转型协同;实施现代服务业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计划”,加快发展旅游休闲服务业;促进小微企业创新发展与就业提质同步,建立“重点品牌小微企业”名录,强化小微企业、成长型企业、科技型企业等护企维权保护工作,进一步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促进稳定就业与防范失业风险并举,大力促进新就业形态发展,实现就业规模的多元增长;以新一代信息和网络技术为支撑,加强技术集成和商业模式创新,推动平台经济、众包经济、分享经济等创新发展;完善对快递业、共享经济等新就业形态劳动的用工服务机制,从业者与新兴业态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企业依法为其参加职工社会保险,其他从业者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养老、医疗保险。

积极推进大众创业,形成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优化创新创业环境,在全面实施企业“十二证合一、九证照联办”和个体工商户“两证合一”的基础上,推动实施更大范围的“多证合一”;完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体系,实施知识产权维权“护航”专项行动,依法打击各类知识产权违法违规行为;继续开展“中国·瘦西湖创客活动周”、“创响扬州”系列活动,扩大创业培训范围;推进创业载体建设,支持乡镇和有条件的村建设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在各高校和职技校全面建成就业创业指导站;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政策,重点群体和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96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和退役士兵就业的,可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落实好创业担保贷款政策,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从最高12万元调整为最高30万元,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八类人员,据实全额贴息,其他创业者据实按50%贴息,小微企业按基准利率的50%贴息。

分类指导精准援助,保障重点群体稳定就业。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将求职创业补贴扩展到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中的高校毕业生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完善农民求职登记、农村困难家庭就业援助和农民创业服务制度,对在城镇无业和在农村无地无业或就业不充分的农村劳动者,在常住地进行失业登记享受均等化公共就业服务和普惠性就业政策;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使用和管理,建立健全期满退出机制,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执行;把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就业创业工作纳入总体规划,在政策支持、资金投入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