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详情
返回该版首页

江都工资协商重点盯住劳动争议多发地区

    本文字数:371

本报讯 (通讯员 马忠 记者 王槐艾)自2018年工资集体协商“春、冬季要约行动”开展以来,扬州市江都区已有563家50人以上生产经营正常独立建会的企业工会向行政发出要约;区域性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签订144份,覆盖1040家企业;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签订16份,覆盖580家小企业、小作坊。

去冬今春以来,该区总工会在全面推行企业工资协商时,重点盯住块状经济明显、中小企业相对集中的劳动争议多发地区,并与劳动监察部门密切合作,定期检查监督工资协议的落实情况,对不协商、不签订、不履行工资协议的,由工会法律监督员向劳动部门发出《建议书》、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责令其改正。同时,建立健全要约制度,坚持每年联合“三方四家”组织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提出年度工作目标和具体工作任务,明确全年工作的重点领域和主要内容,强化后续跟进和服务指导鼓励。全区已建工会组织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动态保持在9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