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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快报》推介扬州工资集体协商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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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通讯员 朱江 记者 王槐艾)日前,江苏省委《快报》第225期用大篇幅推介了扬州市工资集体协商标准化工作经验。据了解,《快报》是省委办公厅编写的内部信息,专题推介工会工作,这在我省并不多见。

近年来,扬州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提质增效为目标,确立了“规模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推进,小微企业通过行业、区域覆盖、二次协商推进”的原则,在全市企业大力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保证了职工收入正常增长,促进了劳资关系的和谐稳定和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

一是市委市政府重视、人大政协支持。2010年以来,扬州市委、市政府每年的“1号文件”都将提高居民收入、增加职工工资作为关注民生的重要内容。2011年12月市委办、市政府办出台《关于全面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意见》;2012年11月,市委成立了以分管副书记为组长,市委组织部长和分管市长为副组长的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与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领导小组;2012年9月,市人大相关领导专程来进行调研,对推进和深化全市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提出了要求;2012年11月,市政府出台了规范性文件《扬州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暂行办法》;2011年6月,市政协就推动企业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建立与完善进行了专题调研,并于 9月召开六届三十一次主席会议,就“建立健全企业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与市政府进行了专题协商。

二是各方协同齐抓共推。通过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平台,共同研究、联合部署、协同推进。2012年,人社、统计、民政、物价、国税、地税等部门,发挥各自优势,联合建立了以最低工资、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指导价位、行业利润率以及最低生活费标准等为主要内容的参照数据体系,为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提供背景数据和参考依据。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建立了完善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履约情况的监督检查制度;2011年-2014年在全市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示范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创建工作,通过典型选树,以点带面,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从2011年开始,契合基层需求,每年11月在全市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冬季要约行动,将工资集体协商与企业对次年薪酬分配的谋划统一起来;同时强化队伍建设,实施工资协商指导员、谈判员和职工代表“百千万”培训工程,加强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谈判员队伍建设,培养了一批工资集体协商专家。

三是工会积极主动作为。市总工会按照内容拓宽、内涵深化、品质提升的要求,做到工资集体协商“强推进、全覆盖、重规范、真协商”。2011年制定下发了《扬州市总工会深入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2011-2013年行动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实施计划;出台《扬州市工会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明确考核内容、评分标准和奖励办法等,每年开展考核评比,激发基层工作热情;2012年,在全国首创工资集体协商第三方评判介入制度;2012年初联合市人社局等部门制订出台了《扬州市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规范运作程序指引》和《扬州市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内容参考指引》,进一步规范协商的程序和内容;2013年9月联合市质监局、市人社局等颁布了全国第一个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地方标准——《扬州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程序工作标准》,在全市规模企业重点推进、实行,做到工资集体协商程序的规范化、标准化以及在每个环节做到可量化、可检查、可考核、可改进;2016年出台了《扬州市区域、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指引》,推动了县(市)区以下小微企业集中区域、行业的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开展,为推进区域、行业工资集体协商标准化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