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详情
扬州侵害劳动者权益案显示
恶意欠薪最为突出 工会理应重点监督
本文字数:481
本报讯 (记者 王槐艾)昨天上午,扬州市举行2017年度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违法行为处理情况通报会,19家用人单位受到严肃处理。
在被通报的19家用人单位中,恶意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的就有16家单位。其中,移送公安侦办的12起,进行行政处理的4起。扬州京禾木业有限公司自2016年8月起拖欠16名职工工资共计人民币259177元。2017年12月26日,法定代表人李冬水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宝应县老土灶妈妈菜馆拒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既不按宝应县人社局下达的《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进行整改,又不执行宝应县人社局的《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告知书》《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2016年9月30日,宝应县人民法院对其作出了准予强制执行行政处罚决定,但至今仍未缴纳罚款。
通报会上,扬州市总工会、市信用办相关负责人就治欠保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及拖欠工资信用惩戒分别作了表态。市总工会将主动介入,运用好工会维权手段,重点针对可能发生欠薪的行业和领域进行监督,进一步打造好调解、司法、仲裁,进一步强化劳资信息资源共享;市信用办将把人社部门和法院认定的企业拖欠工资等违法信息纳入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并推送到相关部门,开展联动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