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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食药监局抽检6类食品 4批次样品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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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万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省食药监局发布2018年第二期执行国家食药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公告。据悉,省食药监局此次抽检6大类食品313批次样品,4批次产品样品不合格。其中有三批次涉及大学食堂食品安全。

据悉,本次监督抽检信息共涉及6类食品313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09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其中:餐饮食品97批次,不合格3批次;糕点26批次,不合格1批次;调味品14批次,蔬菜制品85批次,食用农产品48批次,粮食加工品43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越溪新时尚饭吧文正店销售的油条(苏大文正学院第一食堂), 铝的残留量超过4倍多。此外,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第三食堂)销售的红烧鸡和淮阴工学院(三食堂)销售的雪菜,亚硝酸盐检出值超标。

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食药监督局已要求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开展核查处置,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下架封存、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排查问题发生原因并进行整改。同时要求,各有关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于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风险控制措施;3个月内向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报告查处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省食药监局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12331投诉举报热线进行投诉或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