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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实施量化问责应对重污染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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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通讯员 陈云武 记者 赵叶舟)今年年初,南京市确定了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70%的大气污染防治目标;南京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的数据显示,截至10月底,南京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同比增加26天,为近5年来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最多的一年;主要污染物指标均有所下降,空气优良天数比例为73.5%。进入11月以来,雾天、逆温、少风等不利气象条件增多,重污染天气多发,最后两个月的空气质量状况将直接影响全年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能否实现。为确保完成目标任务,南京不仅启动空气质量管控,还将对重污染天实施量化问责。

今年南京已经启动今年冬春季节空气污染特别管控,确保空气优良天数达标。根据管控方案,无论空气质量如何,在11月至明年2月期间,南京将维持“一级防控”状态,今年56家被列入空气质量重点管控名单的企业一律限产,其中重点石化、化工、钢铁企业限产20%以上或阶段性停产;企业不能稳定达标,将实施停产。

在一级管控期间,若预测未来48小时AQI指数超过200,且有持续趋势,将实施二级管控;执行二级管控时,除了一级管控12条措施继续执行外,还将追加执行8条加强应急措施:进一步加大企业限产力度,实施部分行业及涉及废气排放企业停产,控制发电量,严控长江码头污染,强化工地停工措施,停止易扬尘物料运输,强化机动车污染控制,全面加强道路保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