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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警方开出省内首张长途客运企业“反恐”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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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通讯员 苏宫新 记者 万森) 记者昨日从省公安厅获悉,10月14日,盐城市建湖县某客运服务公司因未能履行安全检验管理进出人员、车辆、物品等职能,盐城市公安局内保支队对该企业处以10万元罚款。这是江苏警方针对客运企业开出的首张“反恐”罚单。

建湖县长途客运站下辖某客运公司未按规定对进入站内的车辆、人员、物品进行安全检查。省公安厅督察组当即下发专题交办单,要求盐城市公安局内保支队迅速查明情况。

9月26日,盐城警方再次检查该客运公司,对其违法行为开具《责令整改通知书》。10月3日,民警第三次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该公司仍未整改到位。盐城市公安局内保支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相关条款,依法对该企业处以10万元罚款。

这是江苏警方针对客运企业开出的首张“反恐”罚单,省公安厅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对建湖这家客运企业的处罚,希望引起江苏各家客运公司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