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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阳加强基层工会劳调组织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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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通讯员 张秀梅 记者 丁彬彬)为推动“万家企业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向纵深发展,今年以来,泗阳县总工会加强基层工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并充分发挥其作用。

全区各乡镇、开发区工会成立由分管主席任负责人、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劳动争议调解领导机构;县直单位成立由工会主席任负责人及相关科室参加的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企业建立健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同时,健全劳动争议调解员培训制度,提升劳动争议调解队伍的整体素质。

全区工会建立健全事前预警、调防结合工作机制。一方面做好签订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等工作;另一方面加大企业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力度。加大劳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力度,指导、督促各类企业完善劳动合同管理办法,督促企业和劳动者协商签订劳动合同,配合有关部门严肃查处不签订劳动合同及私招滥雇等用工行为。

他们按照“哪里有劳动关系,平等协商机制就建立到哪里”的原则,督促劳资双方建立平等协商机制,保证企业在签订集体合同必须经过平等协商程序。对暂不具备签订综合性集体合同条件的企业,采取就工资分配等问题签订专项集体合同和协议;小企业相对集中的地区和行业,通过与企业平等协商签订区域性或行业性工资专项集体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