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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政府表彰首届最佳企业雇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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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王槐艾)日前,扬州市政府命名表彰了首届扬州市最佳雇主企业,20家关爱职工的企业榜上有名。

据悉,本次评选依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劳动保障等法律法规制度要求为准绳,以重视和关心职工素质提升和成长发展为导向,以对社会贡献度为标准,突出最佳雇主企业的示范性和引领性,设置五个方面内容,实行百分制考核评选。其中“雇主影响力”占51分,主要考评参选企业劳动合同签订,职工离职率;遵守《社会保险法》,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执行安全生产有关法规,实行职业卫生防护等情况。“薪酬竞争力”占14分,主要考评参选企业建立薪酬激励机制,按期发放职工工资等情况。“员工成长力”占11分,主要考评参选企业职工教育培训开展,职工晋升制度建设等情况。“劳动关系和谐度”占20分,主要考评参选企业成立工会等群众组织,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弘扬优秀企业文化,推进和谐企业建设等情况。“社会贡献力”占4分,主要考评参选企业参加各类公益活动,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等情况。

经过自主申报、调查走访、专家评审、社会评议等环节,飞利浦照明工业(中国)有限公司、江苏国信扬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大众汽车有限公司仪征分公司等20家企业荣获首届扬州市最佳雇主企业,江苏罗思韦尔电气有限公司、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等20家企业受到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