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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遭遇欠薪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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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临近,克扣员工保障金、拖欠工资等现象也日趋凸显出来,“追薪潮”将再度涌起。面对欠薪或肆意欠薪,该如何处理?宿迁市总工会提醒广大农民工朋友,必要时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渠道化解欠薪难题,合法维护自身权益。

怎样规避欠薪?首先要有自我维权意识,其次要掌握必备的法律常识,用法律的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1.可以通过《营业执照》全面了解用工单位的详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等相关信息,一定要清楚自己在为谁打工。2.要与用工单位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或协议,一式多份盖章签名并争取自已保留一份,如果用工单位拒绝签订,就要注意收集一些能证明自己与用工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材料,如工作服、安全帽、工号牌等。尽量不要口头约定,如不得已可以请多人在场作证。3.订立书面(含口头)合同或协议时,一定要将劳动报酬、福利、违约责任等重要事项定详细,一旦出现雇主不能按约发放工资的情形,应及时要求雇主写出字据。4.如果一定要交押金或身份证的话,要问明情况并要求对方打出收条给你,身份证不要交原件,需交复印件时,一定要在复印件上注明“仅限XXX事件使用”。

劳动者真正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还是应该从签订劳动合同开始,因为《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应该写明劳动报酬,具体应涉及劳动报酬的数额、支付方式及支付形式。对于一直没有和雇主签订劳动合同的打工者,不要轻信老板“过几天就补”、“不会少你一分钱”等口头承诺,如果老板不能按时足额支付工资,非得暂缓发放时,要让对方留下书面凭证,作为应对恶意欠薪的证据。此外,劳动法规定,工资必须以货币的形式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如果单位以实物抵押工资的话,也是法律上不允许的,遇到这种情况应当及时举报。

那么,一旦发生欠薪怎么办?

对于拖欠工资无疑义且数额明确的,一是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处理,他们会依据《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责令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二是申请劳动仲裁,通过仲裁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单位不理睬,还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三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对用工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者申请支付令,当判决或者支付令生效后,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于仲裁不受理、仲裁不公或者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书规定义务的,15日内还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直接通过判决执行。此外,通过上述途径索要被拖欠工资时,还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加付赔偿金。 

 通讯员 李维忠  记者 丁彬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