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详情
去年全省982名毒犯被判重刑
我省法院严打毒品犯罪 案件增长势头被有效遏制
本文字数:703
本报讯 (记者 万森) “6·26国际禁毒日”前夕,全省共有57家法院集中对143件毒品犯罪案件中的221名被告人进行了公开宣判。记者昨天在省法院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2016年毒品犯罪收结案数量较上年有所回落,全省各级法院共受理一审毒品犯罪案件5429件,审结5357件,同比分别下降29.5%和28.5%。据悉,2016年全省法院共依法判决各类毒品犯罪人6137名,生效判决5227名,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至死刑的982名,重刑适用率为18.8%。
此外,判处非监禁刑的277名,仅占5.3%,明显低于其他犯罪39.9%的平均水平,且主要集中于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容留他人吸毒等轻罪;财产刑适用比例高达94.1%,远高于其他犯罪61.1%的平均水平,体现了全省法院对于毒品犯罪从严惩处的一贯立场。
据介绍,我省毒品犯罪呈现出以下主要特点和趋势,如:毒品案件数量有所回落,但仍然保持高位;大宗毒品案件数量增加,涉毒数量不断攀升;毒品犯罪“枪毒合流”现象时有发生;毒品犯罪职业化、组织化趋势加剧;制造毒品及制毒物品犯罪开始出现。
记者了解到,2016年审结的毒品案件中,有13件同时还构成涉枪犯罪或具有武装掩护情形,占比超过8%,另外还有一些案件在被告人住处查获仿真枪、管制刀具等危险武器。毒品犯罪武装化给社会安全带来了很大的风险,缉毒工作面临严峻挑战。例如,我院二审审结的张其兴等人贩卖、运输毒品案中,被告人张某某在公安机关抓捕过程中持仿64式手枪向民警射击,所幸未能打出子弹,否则将造成严重后果。
特别值得关注的是,2016年江苏法院审结的毒品案件中,有四起大宗制造毒品案件,盐城地区审结多起大宗非法生产、买卖制毒物品犯罪案件,其中涉案制毒物品数量最多的高达3000多公斤。有些案件甚至形成了投资、研制、销售、运输一条龙的毒品犯罪体系。毒品犯罪进一步向源头蔓延的趋势,值得全社会高度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