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详情
南京调整部分职工互助保障计划待遇支付标准
本文字数:772
本报讯 (通讯员 汪俊 记者 朱波)记者昨日从南京市职工互助互济会了解到:7月1日起,该职工互助互济会将提高调整部分互助保障计划待遇支付标准及免责期限,进一步增强市级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力度,惠及更多互助会员职工。
具体调整内容包括:一是《住院医疗互助保障计划》,住院补贴费用由每天支付20元提高至每天支付30元。二是《综合医疗互助保障计划》,含增加关于病因不明性“猝死”的保障条款,提高住院补贴支付标准,提高重大疾病的支付标准,提高部分意外伤害支付标准。三是《康惠医疗互助保障计划》,增加关于病因不明性“猝死”的保障条款。四是《康宁医疗互助保障计划》及《康顺医疗互助保障计划》,免责期缩短至60天,剩余部分划为减责期,并承担相应互助保障责任。该市职工互助互济会本次对互助保障计划的调整,是在不增加市级互助会员任何费用的前提下,对互助保障范围和互助保障待遇标准进行的实实在在的升级。据测算,仅上述五项互助保障计划的升级部分,就将为更多的市级互助会员免费提供每年合计约170万元的互助保障待遇。
南京市职工互助互济会成立于1994年12月,是南京市总工会主办并从事职工医疗互助保障的社会组织。“为他人献爱心,为自己留放心”,是他们开展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主题。据统计,南京市已有近7000家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参加过各类医疗互助保障计划,参加互助保障活动的职工超过120万人次,很多单位不仅把参加互助作为补充医疗保险的主要形式,而且更作为关爱弱势群体,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社会公益事业,予以大力宣传推广。20多年来,该互助会已累计向10余万参保职工支付互助保障待遇达到1.6亿元之多,极大地缓解了致患重大疾病职工医疗费负担沉重的困难。
此外,该互助会每年还增加百万资金,用于应急救助特别困难的参保职工,体现了职工互助保障的公益性特点和宗旨。南京市职工互助互济会获得了国家公益类社团评估4A等级,以及省政府有关部门认定的公益性捐赠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