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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法援为50名职工讨薪118.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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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通讯员 马剑  记者 吴文龙)日前,经常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第3轮调解,常州某护理卫生用品公司劳资双方达成和解,企业同意从经营应收款和资产处置的收入内依法优先支付50名员工工资、奖金及经济补偿金等各款项合计118.5万元。

据了解,因对外担保及自身经营出现状况,该市某护理卫生用品公司出现资金链断裂。从2014年4月起,企业无法正常经营,50名员工被迫下岗,但公司拖欠的工资、奖金不予发放,社保金不予交纳。4月24日,单位发布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告,要求员工办理相关离职手续,但对工资及补偿金发放等事项的解释含糊不清。之后员工多次与单位协商沟通,但都因分歧较大协商无果。

2014年 11月5日,50名员工向常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提出法律援助申请。在了解初步情况后,常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决定开通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按照受理、审批、指派三同步的要求,安排工作人员和法律援助志愿律师提供上门服务。为及早解决申请人的后顾之忧,法援律师马不停蹄地开展证据收集工作,当天即按照事先拟定的工作流程,依次核对员工身份、在公司工作年限、月收入、已付工资数额等情况,计算出每位员工被拖欠的工资、补偿金等,并由每个员工签字确认,作为劳动仲裁的证据。

在征求50名员工意见的前提下,法援律师代理其向常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提请劳动仲裁,要求该公司支付员工工资及经济补偿金。仲裁过程中,法援律师积极与企业进行沟通,向企业相关人员宣传《劳动法》,要求企业履行义务,维护员工合法权益。经过3轮调解,2014年年底,双方最终达成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