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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首2014,江苏人社改革创新的步伐走得铿锵有力。大力实施就业促进和创业引领“两大计划”、出台推进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实施细则、启动全面参保登记试点、成功举办第二届江苏技能状元大赛、创新建设全省统一的

以“民生发展”提升“民生温度”

——我省着力推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创新发展

    本文字数:3280

全年城镇新增就业连续十年超百万

目前我省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4289.86万人,去年新增1049.3万人

去年以来,面对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和艰巨繁重的工作任务,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牢牢树立底线思维,不断改革创新,锐意进取,履职尽责,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

年度主要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全年城镇新增就业138.34万人,比上年增加1.43万人,并连续十年超百万,年新增就业数约占全国总数的1/10。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01%,同比下降0.02个百分点。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25.72万人,累计转移1857.2万人,转移率超过70%。高校毕业生年末总体就业率达96.9%,同比提高0.2个百分点,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就业14.07万人,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持续保持动态为零;企业职工养老、城镇职工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1968.37万人、2361.81万人、1442.67万人、1540.1万人和1374.56万人,同比分别增加66.55万人、87.08万人、53.33万人、52.83万人、18.94万人,城乡居民养老、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数分别达2347.88万人和1435.68万人,城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覆盖率稳定在97%左右。统一的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4289.86万人,当年新增1049.3万人;新增专业技术人才44.19万人,高技能人才30.56万人,同比分别增长9.3%和3.3%。累计18人入选国家“外专千人计划”、居全国第三。新建省级留学人员创业园3家,新增国家级博士后流动站35家,新设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70个;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和已建工会集体合同签订率稳定在98%和94%以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达97%。

人社领域改革不断深化

在全面深化改革开局之年,全系统上下坚持把深化改革作为重中之重,迅速展开改革布局,及时成立全面深化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改革实施方案和预期改革成果工作计划,逐项明确成果出台时间,形成系统的改革时间表和路线图。目前,省厅层面根据牵头改革事项排出的77个预期工作成果,已完成26个。特别是上下联动、积极探索、创新实践,推动落实了一批重要改革举措,取得了新的进展。着力调整完善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若干税收优惠政策,出台进一步创新机制推动创业促进就业指导意见,进一步激发了就业创业活力;大力开展全民参保登记试点,南京、镇江、泰州、射阳等4个地区开展了先期试点,为实现社会保险全覆盖和科学化管理探索积累了经验;启动实施聘任制公务员试点,宿迁、泰兴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试点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名聘任制公务员等顶层设计的重大改革事项,坚持不等不靠、主动作为,深入调查研究、广泛论证测算、积极提出建议,为改革实施做好充分准备。

重点难点工作创新推进

针对高校毕业生就业这一重点,提请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和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两个通知”,大力实施就业促进和创业引领“两大计划”,突出抓好毕业前和离校后“两个环节”,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月和就业促进月等系列活动,专门召开全省创业带动就业暨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现场推进会,组织2.43万名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扎实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登记管理,教育部门移交的9.46万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调查登记率达100%,接受职业指导、技能培训等服务的达10.51万人次,年末尚未就业的剩2200人。针对社会保障城乡一体化建设存在的难点,突出抓好制度完善,研究制定贯彻国家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具体意见,出台推进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的实施意见,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全覆盖,大病保险参保患者合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平均提高10个百分点左右,提请省政府出台《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指导鼓励各地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加快推进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目前,65个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地区已有31个实现整合,有力促进了城乡社保一体化进程。紧扣产业结构调整,提请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成功举办第二届江苏技能状元大赛,同步举办高技能人才成果展,推动层层级级更加重视对技能人才培养,有10名高技能领军人才纳入省“双创计划”,选派104名优秀高技能人才到国外知名企业、知名职业培训机构培训研修,全年新增高技能人才数比上年增加1万人,在第六届全国数控技能大赛上,我省8人夺得金牌、10人夺得银牌、4人夺得铜牌,并获团体总分第二名。为促进劳动关系更加和谐稳定,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劳动争议案件持续高位运行的背景下,创新建设全省统一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服务平台,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实时提供咨询调解和用工指导服务,自平台运行以来,调解服务专席共接受调解申请827件,办结案件719件,其中调解成功447件,当事人对调解服务的满意率达100%。继续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全年主动监察用人单位12.38万户,接受群众投诉举报3.1万件,办结劳动保障违法案件2.15万件,追发劳动者工资等待遇8.94亿元。为提升人社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在五级服务网络全覆盖的基础上,注重强化整体规划和资源整合,以发放统一的社会保障卡为依托,推进就业服务、社保缴费和待遇领取、异地就医费用实时结算等业务领域间的协同联动和跨地区服务,全年为43.85万名异地就医人员结算医疗费用67.94亿元。持续深入推进城乡居保参保农民“四个不出村”便民服务,新覆盖1800个建制村,基本实现全覆盖。加快“12333”一体化建设,重点完善各专项业务之间协同联动办理机制,被人社部授予“全国12333一体化建设示范基地”。

整体工作实现协同推进

注重统筹兼顾、整体推进,推动人社事业协调发展取得新的进展。全力促进就业创业,坚持以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建设为重点,狠抓各项扶持政策和关键措施落实。大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全年培训人数分别达到69.77万人、152.68万人和31.09万人,有力提升了城乡劳动者素质技能,其中31.09万人接受创业培训后,成功创业的达10.5万人,创造就业岗位40.5万个。深入推进省级创业型城市(县)建设,年末达标率近80%。创新打造创业服务综合平台,全省累计建立县级以上创业基地2411个,创建省级示范基地80个、国家级示范基地2个,建立大学生创业园181个,其中省级大学生创业示范园26个,进一步营造了浓厚的创业氛围。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持续抓好重点领域、重点人群扩面工作,推动各类从业人员应保尽保。改革完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调整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水平达2236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90元。按照深化医改的要求,着力完善全民医疗保险制度,深化付费方式改革,提高最高支付限额、降低起付线,城镇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达84.8%和72%。指导推动各地贯彻落实《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推进实施年度重点人才工程项目,加大高层次人才培养引进力度,新增留学回国人员7690人,新引进长期外国专家2627人,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培训人数146.1万人。组织第二届“江苏服务业专业人才特别贡献奖”和留学回国先进个人评选。大力度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中国苏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正式开园,新建省级产业园3家。着力提升公务员管理科学化水平,积极推进公务员分类管理工作,稳慎推进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试点和市、县(市、区)所属参公管理申报审批,会同省相关部门扎实做好全省人民满意公务员和公务员集体的评选表彰。圆满完成2014年全省公务员招录工作,新招录公务员6271名。部署开展“公务员基本能力提升”主题培训活动,开展公务员在职培训59.6万人。进一步规范人事工资管理,深入贯彻《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顺利实施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组织开展“吃空饷”专项治理。着力做好机关规范津补贴和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继续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全省一类地区上调至每月1630元,增幅为10.1%。全年组织实施90余项、300多万科次人事考试,实现零差错、零事故。着力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深入贯彻《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制定劳务派遣劳动合同(参考文本),组织开展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劳务派遣用工情况摸底调查,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管理。切实加强农民工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意见》,着力推进示范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所有市、县(区)和农民工相对集中的609个街道(乡镇)全部建立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同时,全系统的依法行政、规划统计、扶贫开发、援疆援藏等各项工作得到统筹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