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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核发首张排污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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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通讯员 苏环轩 记者 赵叶舟)本月26日,南通市如东县协鑫环保热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刘吉林领到了经环境保护部审核的排污许可证,这也是国家实施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改革以来,我省核发的首张排污许可证。

实施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方案当中的重要内容,也是改革和完善固定污染源管理制度的重要任务。按照环保部统一部署,我省于今年起启动了火电、造纸行业企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预计本月底完成火电、造纸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根据摸底调查和企业申报,我省火电、造纸行业申领排污许可证企业合计356家;并计划在年内完成“水十条”、“气十条”中13个重点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

省环保厅相关人士介绍,企业申领排污许可证,首先要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注册账户、完善基本信息,各地环保局对企业填报的信息进行审核,指导企业按规范要求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并填报相关环境管理要求,最终完成排污许可证申领工作。

据了解,下一步我省将大力推进排污许可制,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充分衔接,对固定污染源实施全过程管理和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实现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信息化的“一证式”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