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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以来那些被降级的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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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9年秋,西北革命根据地部分干部在延河边合影。
中纪委在2014年7月16日给予云南省委原常委、昆明市委原书记张田欣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副省级待遇,降为副处级非领导职务;给予江西省委原常委、秘书长赵智勇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副省级待遇,降为科员。
这种“断崖式”降级,不禁让人想起清代那个从一品大员一夜贬为看守城门老军,连降十八级的年羹尧。相对于“双开”、移送司法机关等“传统”处理落马官员的方式相比,十八大后,“降级处理”成为一种“新”手段。根据现行的《国家公务员法》,张田欣相当于直降4级,而赵智勇则更是直降7级。有网友戏谑,使赵智勇这回真正做到了从群众中来,又回到群众中去了。其实也不尽然,虽然没了专车、秘书,住房标准、办公室面积、工资待遇等等也大幅缩水,但科员仍算体制内的一名人民公仆,离真正意义上的群众,还是有一定区别的。
追溯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历史,“降级”并非中共处分官员的新手段。现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六条就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的种类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六种。
“三反”运动中的“中小贪污分子”
在中共执政后第一次反腐败的“三反”运动中,“降级”就是一种处分中小贪污分子的手段。所谓的“中小贪污分子”,是指贪污旧币一千万元(折合新币1000元)以下的官员,超过此数者即为“老虎”。这些中小贪污分子,大多数只给以行政处分。行政处分包括撤职、降级、调职、记过、警告等五项。如湖北郧阳专署机关在“三反”运动中,经最后复查,干部受行政处分的有26人,其中开除5人、撤职4人、降级降职6人、记过11人。
面对进城以后各级党政干部中出现的腐败,毛泽东发动“三反”运动的动机无可指摘,也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运动性反腐的方式也制造了很多“假老虎”。就现在发现的降级个案来看,许多被降级者也是“罪不该降”。
1952年2月8日,毛泽东在《对军事学院两份三反报告的批语》里提到要“严惩”的时任解放军军事学院院务部副部长的朱由芹,在三反运动中,受到开除党籍和行政撤职、降级处分。1980年2月,军事学院党委对朱由芹在“三反”运动中的错误和所受处分进行复查,认为他在分管机关生产的工作中有一定的错误,但原处分的主要依据与事实有很大出入,经总政治部批准,于1980年4月撤销了对朱由芹的开除党籍和行政撤职、降级处分,恢复准军级待遇。
1952年3月,在中共宁夏省委召开的县委书记会议上,时任宁夏灵武县县委书记的何广宽由于坚持认为省委主要领导事先定出打“老虎”的数字是错误的,被定为“抵制‘三反’运动”,受到撤职降级处分,这一问题直到1983年才得到甄别平反。
据曾任中国出版协会秘书长的王业康回忆,“三反”运动时,青年出版社(今中国青年出版社)稿件科科长姚平管辖材料科的备用纸库。当时材料科有人因纸张问题被打成有“贪污行为”的“老虎”,姚平自己并不经手纸张,虽查无实据,却被牵连而受到降级处分。
高岗当年的“五虎上将”
当年的“东北王”高岗在党内最早提出了“三反”的概念。但他在1953年调到中央不久,就因“阴谋篡夺党和国家的最高权力”而受到揭露和批判。1954年4月,有高岗的“五虎上将”之称的张秀山、张明远、赵德尊、马洪、郭峰均被撤销了党内外一切职务,降级处理。1979年之后,他们又几乎同时被安排到省部级领导岗位上重新重用。
高岗的陕北老乡张秀山,在战场曾经被敌人的子弹击中肺部却奇迹般生还。1949年3月,中共中央任命张秀山担任中共中央东北局常委、组织部部长兼东北局秘书长、东北局党校校长。朝鲜战争时,他曾三次入朝,亲临前线,解决志愿军所需的物资装备问题。张秀山被批判撤职后,于1954年12月下放辽宁省盘山机械农场,任第一副场长。直到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张秀山才被任命为国家农委副主任、党组成员,同时兼任国务院知青领导小组副组长。
张明远因工作能力强而深得高岗的欣赏,1952年后,东北局的工作重心转向大规模的经济建设,张明远先后担任中共中央东北局副书记、东北行政委员会副主席等重要职务。张明远受到高岗问题的牵连后,于1955年1月被分配到中国科学院任办公厅副主任。1979年,张明远被调到国家机械工业委员会任副主任,后又担任了第六届全国政协常委。
曾参加过“一二·九”运动的赵德尊, 1953年4月调任中共中央东北局委员、农村工作部部长,后兼任中共中央东北局秘书长。仅当了半年的秘书长,就因高岗的问题而受到批斗。他在回忆录中说:“别的什么错误都可以承担,反党的罪名是怎么也难以接受。一时间,两眼发黑,觉得天昏地暗……好在只是撤职、降级处分,没有开除党籍。我从六级降到十二级,到东北制药厂任经营副厂长(据说在党内是‘控制使用’)。” 1979年2月,赵德尊被任命为中共黑龙江省委书记,并于1983年4月再次当选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直到1985年9月离职休养。
马洪是“五虎上将”中年龄最小的一位。1939年,马洪曾被马列学院评选为“延安模范青年”,接受了毛泽东亲自颁发的奖章。1947年高岗在地方视察工作中发现了马洪的才干,将他调到东北局,成为高岗的重要助手。高岗进京后,马洪随同前往,任国家计委委员兼秘书长。1954年10月,马洪被下放到北京市第三建筑工程公司任副经理。1956年6月,他被调到新组建的国家经济委员会政策研究室。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马洪任中国社会科学院院长,国务院副秘书长,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顾问等重要职务。
时任中组部副部长的郭峰只因饶漱石说的一句“今后中央组织部要以郭峰为核心”,便成为参加“高饶反党联盟”的证据。1954年9月,郭峰被撤销党内职务,来到旅大机械五金总厂任副厂长。“文革”后,他先后被任命为中共辽宁省委委员、常委、书记兼沈阳市委书记,于1980年11月担任了中共辽宁省委书记。
朱镕基曾因出言不慎被撤职降级
1957年反右运动后,大批知识分子被错划为右派。1958年,中共中央对划定的右派作出六种处理,由重到轻依次为劳动教养、监督劳动、留用察看、撤职、降职降级、免于行政处分。
据著名法学家江平回忆,(北京政法学院)对右派分子的处分分为六类:一、二、三类被称为“极右”分子,组织关系仍在学校,但要离开学校去改造,其中一类最厉害,开除公职实行劳动教养。二、三类只发给生活费,到外地实行监督劳动,改造好了还可以回来,但后来又遇上饥荒年代,有些人就再也没有回来了。四、五、六类被称为“右派”分子,留在学校就地改造,工资降级,其中四类处分工资降二级,五类处分工资降一级,六类处分最轻,免于处分。江平被划为五类,开除团籍,撤销助教职称,工资降一级,由78元降为69元。
国务院原总理朱镕基在“反右”中也曾因出言不慎被降级,《朱镕基上海讲话实录》一书收录了《在上海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上的讲话(1988年4月25日)》,其中提到“到1957年,赶上了‘大鸣大放’、反右派。在‘大鸣大放’的时候,同志们说,你是党组领导的秘书,你不跟党组提意见那谁提啊?一定要我提。我就在局里面讲了3分钟,但出言不慎。在10月份以前大家都觉得我的意见提得不错,到10月份以后就说你这个意见要重新考虑,到1958年1月就把我划为右派了。但是对我的处理还是非常宽的,我想是因为国家计委的领导和同志们对我都十分了解吧。因此,我被撤销副处长职务、行政降两级、开除党籍之后,还继续留在国家计委工作。”直到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朱镕基才重新恢复党籍、恢复职务。
“副国级”干部的跌宕人生
“文革”结束后,一些由于特殊原因被提拔,但因犯有政治错误或不适合担任党和国家领导职务的人员被下放或是被降级安置,这其中最为典型的有陈永贵、孙健、吴桂贤、李素文等一批“副国级”干部。
因“农业学大寨”而提拔并升至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的陈永贵,“文革”后因不理解中央对农业、农村的改革,在1980年辞去国务院副总理职务,1982年又失去中央政治局委员职务。1983年,中共中央接受陈永贵的请求,分配他到北京东郊农场当顾问。
1975年1月,在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和大寨农民陈永贵同时被选为国务院副总理的还有一位工人出身的孙健。因在“文革”中犯有政治错误,粉碎“四人帮”后,他被送到天津机械厂接受“监督改造”。1990年5月,孙任中国机械工业供销总公司华北公司总经济师、机电部经理。
工人劳模、西北国棉一厂37岁的纺织女工吴桂贤也在1975年被选为国务院副总理,她是新中国历史上第一位女副总理,也是最年轻的副总理。“文革”后,她又回到西北国棉一厂,其后又到深圳任鸿华纺织印染公司副总经理。1998年吴桂贤从企业退休后,中共中央组织部专门下发文件明确她享受正厅级待遇。
同样在1975年当选为国务院副总理的纪登奎也在1980年的中共十一届五中全会上,请求辞去担任的领导职务。1983年后,被安排到国务院农村发展研究中心工作,享受正部长级待遇。
李素文曾是沈阳市的一名普通营业员。从20世纪60年代初开始,多次被评为全国劳模、全国“三八红旗手”、商业部“学习毛主席著作标兵”,还当选为全国人大代表,并在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作了《为革命卖菜》的发言。也正是这次发言,李素文引起了中央高层领导的注意。1975年,李素文担任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职务。这一年她只有42岁。1976年粉碎“四人帮”后,李素文被作为“问题人物”下放到沈阳糖果厂。1983年10月,她被选为该厂副厂长,主管经营。后来,她又担任了沈阳市轻工局供销公司的副总经理。1998年,恢复其劳模的政治待遇。
以法治思维反腐
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明确提出“推进法治中国建设”。2014年1月,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在中纪委第三次全体会议上提出,要“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提高依纪依法惩治腐败的能力”。有专家指出,厘清党纪和国法的边界,以法治化方式惩治腐败,是当前乃至今后执政党强化干部队伍管理的明确路向。
在十八大以前的媒体报道中,也有过官员降级的先例。如2003年8月,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原主任程维高因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撤销正省级待遇。2008年,文化部原党组书记、曾担任过山西省长的于幼军从正部级职位被撤中央委员会委员职务,留党察看两年。两年后,于幼军复出,但已由正部级降为副部级。2011年8月,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原副县长石春海因以权谋私,构成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降为科员。但后来发现他受贿近400万元,已涉嫌违法犯罪,于同年12月被依法逮捕,并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
十八大以来,在新一轮反腐风潮中,“降级”一词又开始频频出现。此前最出名的,莫过于黑龙江省政府亚布力度假区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付晓光,由于造成陪酒人员“一死一伤”,被留党察看一年,并由副省级降为正局级。
在反腐败案例中,只违纪不犯罪的情况比比皆是。比如党员通奸,就是违反党纪,但不违反国法;此外,在所通报的被降级案例中的突击提拔干部、婚宴违规收礼金、虚报年龄、失职渎职等等,从刑法角度也很难追究。所以针对属于官员道德败坏或以权谋私等等现象,法律并不是万能的,以往,这种官员往往会存侥幸心理,认为反正不违法就能“平安着陆”到退休,并享受相应的待遇。但“降级”处分却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官员的这种心理定式,也体现出了党纪严于国法。值得注意的是,中央在通报周永康严重违纪立案审查的当天,中央政治局决定今年10月召开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将以依法治国为主题。
作为一种“新”的反腐方式,“降级”会成为强调要“坚持以法治思维”反腐的王岐山手中用以震慑官员的一把利器吗?
黄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