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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工会力推工资集体协商

近3000家建会企业实现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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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通讯员 徐俊军 记者 王君东)海门工会扎扎实实、保质保量推进工资集体协商终结硕果:市总工会被全国总工会表彰为“全国工会贯彻落实工资集体协商三年规划先进集体”;市电动工具行业被表彰为“全国行业集体协商典型单位”。截至目前,该市近3000家建会企业已实现工资集体协商全覆盖,50人以上独立建会企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签订率超过了92.5%。

近年来,海门市总工会针对劳动关系领域出现的新形势新变化,创新思路、大胆实践,质效并重地推动各类企业(区域、行业)普遍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具体做法是坚持三项工作制度,创新三大工作机制。“三项工作制度”即:一是向党政汇报制度。市委、市政府每年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纳入全市法治建设考核体系和推进更高水平小康社会考核项目,并将其纳入政府年度财政预算项目,放到市级层面强势推进。二是联席会商制度。市总工会牵头组织召开企业工资集体协商领导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议定了《海门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领导小组职责范围、议事规则及成员单位工作分工》,规范指导成员单位开展工作。三是合力推进制度。市总推动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意见》,组织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成员单位会商共谋、联合督查,合力解决工作难题。“三大工作机制”即:一是“三位一体”工作机制。市总工会组建了市级十大行业工会,并探索实施了行业工会组建与行业集体协商、行业职代会制度紧密结合同步推进机制,有效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普遍建制。二是工资集体协商“十大流程工作法”。市总工会提出并实施了深度调研-汇总测算-制订协议草案-要约协商-修订形成正式文本-职代会审议-签约确认-劳动部门鉴定-生效文本公布执行-不定期督查落实“十大流程工作法”,破解了工资集体协商质量低、不规范、效力差的难题。三是乡镇(园区)工资协商指导站。市总工会普遍建立了乡镇(园区)工资协商指导站,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整合资源手段、创新推进模式、强化服务理念,为工资集体协商扩大建制规模、提升协商质效提供了机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