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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检察机关启动新检察权运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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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万森)我省三级127个检察院全面推开司法责任制改革,11月起全省检察机关正式启动了检察权运行新机制,这是记者昨日在省检察院新闻发布会了解到的消息。据悉,全省入额检察官已经达到4209人,占全省政法专项编制的32.6%。上个月全省各级院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等三类人员分别全部到位。
据了解,法官、检察官“员额制”改革是指法院、检察院在编制内根据办案数量、辖区人口、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确定的法院的法官、检察官的人员限额。员额一旦确定,在一定时期内不能改变,没有缺额就不能递补。据悉,国家推出法官、检察官“员额制”本意是为了让更优秀的法官、检察官出来办案,该项改革是当前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中的重中之重,是决定司改成功与否的关键环节。
按照中央确定的政法专项编制相关要求,省检察院提出“全省检察官员额比例控制在39%以内,预留4%实行动态管理”的总目标。在员额比例设定中,坚持做到“三个倾斜”,即向办案一线倾斜、向基层倾斜、向案多人少矛盾突出的检察院倾斜。
记者了解到,员额检察官重点配备在办案部门和基层一线,入额领导干部直接从事办案工作。在领导干部入额上,坚持同样标准、同样程序、同样严格尺度。统一规定分管业务工作的院领导可以参加遴选入额,不分管业务的院领导不参加遴选。“全省三级检察院领导干部入额共697人,占比16.6%。政治部主任、纪检组长不直接从事司法办案工作,均未入额,少数领导干部因司法办案经历资格不够也不能入额。”省检察院政治部主任杨其江对记者表示:改革后,全省检察机关将全面减少机构设置和管理层级,实现扁平化管理,将有效整合办案资源,切实解决案多人少、事多人少、“官多兵少”的实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