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详情
返回该版首页

特殊困难救助与住院医疗互助同时发力

扬州工会四百万善款为二千余职工救急救难

    本文字数:756

本报讯  (通讯员 伍瑞庆 杨沁  记者 王槐艾)扬州市古城机械厂女工雎佳慧,是一位年仅24岁的未婚青年,患有克罗恩氏病已经6年多时间,花费了80多万元的治疗费用。前年,雎佳慧的父亲去世,母女俩相依为命,生活更加困难。仅今年以来,就花费医疗费32.98万元,个人自费23.48万元。然而,令雎佳慧没有想到的是,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了解她的病情后,及时向扬州市总工会进行反映,扬州市总根据今年刚刚施行的《扬州市直工会会员特殊困难救助办法(试行)》,给了她最高标准的2万元救助金,并直接把钱打到她的卡上。据悉,像雎佳慧这样家庭遇到特殊困难的职工,前不久扬州市总集中救助了273人,救助金额达111.7万元。

2015年底,扬州市总第一次规范性地制定出台《扬州市直工会会员特殊困难救助办法(试行)》。新的救助办法扩大了救助范围,新增了血友病、冠心病、中风后遗症、克罗恩氏病和肺源性心脏病等5个病种,疾病救助种类从原先的12种重大疾病增加到17种。同时把职工个人因外来的、突然的、非本意的客观事件使身体受到严重伤害,以及家庭财产因遭遇火灾、台风、洪水等意外灾害造成损失,也纳入到救助范围。职工特殊困难救助标准从往年的最高5000元,提高到20000元,增长了4倍。

市总的这一善举,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今年市政府拨付给市总工会的困难职工帮扶资金增加到90万元,增长了50%。也正是由于工会扩大了救助范围,提高了救助标准,才使得像雎佳慧这样原先不符合工会救助对象的困难职工,感受到了党和政府以及工会组织的温暖。

另外,扬州市总工会从2003年开始连续12年开展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互济活动,目前入会职工已超过6万人,平均每年为近3000人次的患病职工给付医疗保障金400余万元。仅今年上半年,就为1792名参加互助互济会的职工,按规定和比例报销住院医疗自付部分医药费金额达273万元。住院医疗互助加特殊困难救助,今年上半年,扬州市总工会共投入400万善款为2000余职工救急救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