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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县总规范镇级工会经费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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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海安县总依据镇级工会财务收支管理现状,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精神,出台工作意见,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更好地服务职工和工运事业。

目前,海安县下辖10个镇级工会,有2400多家基层工会、26万多名职工会员。建立规范高效的经费保障机制,更好地服务职工日益丰富的诉求、促进工运事业改革发展成为当务之急。该县进一步强化经费征收,明确把各区镇所属公务员、事业人员、劳务派遣等人员全部纳入征收范围;同时将建筑施工企业、医疗卫生单位和区镇幼儿园工会经费明确委托其上级主管部门足额代收。

为确保工会经费充分用于工会工作和工运事业,该县在意见中明确,镇级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维权服务和开展教育、文体、宣传等活动,坚持依法管理、坚持预算决算、坚持勤俭节约、坚持民主管理。同时,强化支出范围管理,对于公务接待、会议补助、检查指导、学习交流、考察调研等发生的费用按照“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把关;强化集中管理原则,在坚持镇级工会独立审批不变的情况下,强化集中审核、规范管理;强化监督审查机制,经常化抽查监督送温暖经费和公务物品的采购等。

朱素梅   彭薇薇